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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先生牧之(1 / 4)

既然时间尚早,颜舜华与吴嫂寒暄几句,便索性放下书包,从中抽出《论语》,认真的翻看着。

读书是一个不断发现的过程,奇妙而神圣。虽然有着两世的记忆,但是再次重新拾起书本坐在学堂里静静的翻阅,颜舜华有种现世安稳,岁月静好之感。

颜致远瞧见妹妹如此用功,有点惭愧。他心里总觉得在妹妹颜舜华面前除了力气大,年长之外,貌似并无其他长处。妹妹自小聪慧,有着过目不忘,触类旁通的灵慧,相形之下,他则显得有点愚钝甚至略微蠢笨。同样的字,颜舜华看一眼就能记住,不仅能记住还能背出那个字的意思。而他则要付出更多的努力,他在自己所居的耳房里放置了一个装满沙的木箱子,每每闲暇之时,他就瞒着家人,偷偷的在那沙盘上不断写先生之前教过的字,一遍又一遍,认真而努力。

说起来,颜致远读书并不是很有天赋,李牧之也曾称赞他勤恳,并鼓励他,“笨鸟先飞”。因了妹妹颜舜华的过分灼华,学堂里的同学虽然没有在面上嘲笑颜致远蠢笨,背地里也是有些浅浅的议论的。

颜致远本身并不是个敏感的人,他也并不在乎被同学嘲笑。只是觉得自己这只笨鸟飞若是再勤奋点,应该就不会离妹妹颜舜华的距离太远。

接近辰时的时候,太阳渐渐光华愈盛,透过门口的青翠竹林斑斑驳驳照进来,光圈打在颜舜华的脸上,为她本就白皙的稚颜更是镀上了一层光辉。

李牧之在跨进门口的那刻,瞥了一眼,不觉脚下一顿。

他一向偏爱颜舜华,毫不遮掩对她的赞赏与惊喜。韩退之有《师说》留天下,言,“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李牧之自认为自己是一个名师,但是如同学子渴慕名师,名师也渴慕良。李牧之自诩伯乐,而颜舜华则是他认可的千里小马驹。

李牧之至今仍记得第一次得见颜舜华的情形。那是一个冬日,一个素净文秀的妇女牵着一个漂亮的宛若女孩一般的小小少年找到他,说想让小少年入温新堂读书。那个小少年就是颜舜华,刚刚过了五岁的生日没多久,还不足六岁,她当时穿着一身半旧却干净的蓝棉布衣衫,小脸白净,鼻子挺翘,最为吸引人的是眼睛,亮若星子,仿佛会说话,当下就引得李牧之顿足。李牧之自身文采风流,又长得一表人才,内心倾向中也偏爱长相清秀的学生。颜舜华的长相第一眼就很合李牧之的眼缘。

当然,仅仅外貌合眼缘还是不够的,还是需要考察的。李牧之在腊梅飘香的花园亭子内随意读了一段《孟子》给颜舜华听,然后问她能记得多少。令李牧之惊喜甚至狂喜的是,颜舜华不仅将那原书一字不差的背了出来,更为难得的是甚至读文的节奏感都把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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