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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自私(1 / 4)

唐慕华身为第一目击者,当时又只有他跟陈立德在书房洽谈公事,必定是警方会盘查的嫌疑人。

连带着还有宅内的佣人以及陈立德的妻子与孩子,甚至连害得他们夫妻不和的那位出轨对象,都被警方联络到案说明。

唐慕华疲惫地坐在审讯室,这不大不小的空间摆设非常单调,只有一张白色的折叠桌、四把椅子,桌上还有一盏檯灯,以及角落的摄像机。

唯一比较特别的就是这四面灰墙的其中一面装上了足足有半面墙的双向防弹玻璃,在墙的另一面有一个小房间,里头坐着至少两位刑警,正全程监控并监听着审讯室。

在夜间审问的只有唐慕华一个人,如果不是他急着回x市,他也不会同意警方在这个时间询问这起案件。

前来的刑警有两位,其中一位熟门熟路地打开了摄像机,另一位则是直接在唐慕华对面坐了下来,例行公事地低声唸出那些刑事法条。

唐慕华虽然心里着急,却也没打断他,身为律师他深知这个流程是一定要走的。

「唐律师,你大晚上的到死者家做什么?」

终于进入到正题,唐慕华立刻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回復:「处理他们夫妻的离婚纠纷以及财產分配的问题,这是委託人的合约以及陈先生签署过的财產过户资料。」

问话的刑队林柏廷接过资料后,快速地瀏览一遍,转交同样坐在一旁的年轻刑警沉然后又问:「洽谈公事的时间与地点是由谁决定的?」

「是陈先生主动连系我,与我约的时间,地点当然也是他选的,如果需要证明的话,可以请检察官自行申请调阅通联记录。」

「根据法医初步研判死者的死亡时间,约当天晚上六点至七点左右,这个时间你在何处,又在做什么?」

唐慕华苦笑了下,「我就在书房内与陈先生洽谈公事,当时我将文件全交由陈先生签署完毕之后,本打算向他提出告辞,但不巧事务所来了一通电话,我便到书房外头接听,得知家母昏倒在家中被紧急送医,我又打电话向家里请的看护再确认了一次,等再回书房的时候,陈先生便已经倒在书房里生死不明。」

「从你接电话到回书房的中间用了多久时间?」

唐慕华叹了口气,直言道:「不到五分鐘。」

一旁的沉然「嘶」了一声,得到林柏廷凉凉地瞥去一眼,他立刻正襟危坐,苦着一张脸继续仔细地过目那些资料。

他这不是看这位唐律师的处境有些不妙吗?如果不是因为他没有明确的杀人动机,又是他主动报得警,这会儿检察官说不定都蠢蠢欲动,想向法院提出声押了。

林柏廷收回视线,下了一个显而易见的结论,「也就是说,在这段时间内,你并没有明确的不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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